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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標記UL船用標記出現(xiàn)在那些航海使用的產品上。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UL認i證書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xié)議書上簽名,并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shù)恼f明(如名稱、型號)。貼有這一標記的產品已經根據(jù)UL出版的船用安全標準以及其它適用的標準和規(guī)范進行了評估。當產品暴露于某些惡劣的船運環(huán)境,例如振動、沖擊、點火保護、水的侵入和鹽水引起的腐蝕時,游船或游艇會出現(xiàn)的損害。上述提及的UL出版的船用安全標準及其它適用的標準和規(guī)范的要求就是針對這些損害的。適合UL船用標記的設備類型包括交流發(fā)電機、電池/充電器/能量變化器,航行燈、燃油箱、過濾器和泵。
功能安全標志的必要元素同時包括了制造商所宣告的上述產品功能安全等級。即UL圖案,“LISTED”字樣、UL管制號、產品名稱4部分不全,或是標識不準確。其可代表對應的產品能夠向使用者確切提供其能在安全相關應用中的使用功能。安全等級的名稱會因不同的功能安全標準而異,如安全完整性等級(SafetyIntegrity Level, SIL)、汽車安全完整性等級(Automotive Safety IntegrityLeve1,ASIL)、 性能等級(Performance Level, PL)或類別(Class)。制造商一旦使用了功能安全列名標志,即應注明該產品接受評估時所采用的功能安全標準及通過的SIL、ASIL、 PL或Class等級。
UL標志的特征
·列名產品UL標志的4個基本部分不齊全。即UL圖案,“LISTED”字樣、UL管制號、產品名稱4部分不全,或是標識不準確。UL是美國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LaboratoriesInc。如UL注冊圖案中U、L兩字母都在同一水平線上,并且標簽上的字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而不是經印刷或壓印而成;“LISTED”字樣不全是大寫的,如寫成“Listed”等;UL管制號不是由英文字母或數(shù)字組成,如全是數(shù)字或全是英文,或多于4位等;UL公司的英文字母(Underwrites Laboratories Inc.)全稱缺少字母等;UL列名符號印成橢圓形。
·印刷粗糙,字跡模糊,且偏向一邊。
·標簽的包裝方法與UL的真標簽不一致。帶背膠的UL標簽一般是卷成一捆,500張一捆呈圓拄形,1000張無背膠的標簽(用于一些電線上)呈條狀,每條10張。而的UL標簽是片狀包裝的,通常一片有20張至60張,用黃色光紙做襯底。
·對同一工廠同一種產品的標簽,其管制號是有一定范圍的,但一些的UL標簽不限數(sh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