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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裝運重1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2、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3、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 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4、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亠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人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5、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6、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鬧的夾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7、移動設備時,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調一致。
懸臂吊配件電動葫蘆使用維護規(guī)定
1.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煽俊?
4.在使用中,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起重機空載試運轉1)各機構、電氣控制系統(tǒng)及取物裝置在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內,應正常動作:各限位器、安全裝置、聯鎖裝置等執(zhí)行動作應靈敏、可靠;操作手柄、操作按鈕、主令控制器與各機構的動作應一致。2)起升機構和取物裝置上升至終點和極限位置時,其減速終點開關和極限開關的動作應準確、可靠、及時報警斷電。3)小車運行到位置時,其終點低速保護、極限后報警和限位應淮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