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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2008年全國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共計1286437件,2009年為1341029件,2010年為1374136件,呈逐年上升趨勢。2010年全國一審受理離婚案件1164521件,受理撫養(yǎng)、扶養(yǎng)關系糾紛案件50499件,受理撫育費糾紛案件24020件,受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24676件。案件中相對集中的反映出婚前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亟需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標準。人院遂于2008年1月啟動了《婚姻法解釋(三)》的起草工作。經過充分論證,特別是在廣泛征求、認真匯集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后,經審判討論通過了《婚姻法解釋(三)》,重點對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救濟手段、親子關系中當事人拒絕鑒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收益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購買不動產的處理、附協(xié)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xié)議效力的認定等問題作出了解釋。廣東信廣律師事務所用法律的智慧關懷人,用專業(yè)的知識幫助人。歡迎在線或來電咨詢!
從《婚姻法解釋》公開征求意見反饋的情況看,作為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xié)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愿,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的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于糾紛的解決。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廣東信廣律師事務所是在原廣東中信致誠律師事務所的基礎上,經廣東省批準重新成立、由有多年豐富執(zhí)業(yè)經驗的大律師合伙創(chuàng)辦的綜合性大型律師事務所。歡迎在線或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