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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異議審查期限
??異議審查的目的是借助在專利申請審查中實行專門機關與群眾結合的辦法,吸收群眾參與審查,以彌補審查員審查之不足。實行遲延審查制的多數國家專利法均規(guī)定,自審定公告之日起,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中國原專利法為3個月、日本為2個月、荷蘭為4個月)任何人均可對公告的專利(申請)提出異議,專利局在收到異議陳述書后,成立異議審查組對異議進行審查。
??無論是發(fā)明專利申請,或者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局對異議的審查都僅限于異議書所涉及的問題。審查決定一經作出,專利局即通知申請人和異議人。申請人對專利局異議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于收到專利局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內(我國規(guī)定原為3個月),向專利復審委i員會請求復審。
??在實踐中,專利異議程序面臨異議期過長或過短的兩難選擇,過長則會延長專利權的審批周期,導致專利申請人無法盡快獲取專利權;過短則使第三方根本無法知曉公告的內容和提出意見,以致影響異議程序功能的實現。
??為此,當今不少國家(如英國、德國)都開始引入授權后的撤銷程序以替代授權前的異議程序。特別需注意的是,1991年6月在海牙簽訂的《專利法條約凈(草案)規(guī)定實行授權前異議程序的國家應在10年內完成向撤銷程序的轉換。作為締約國之一的我國,在1992年修改后的專利法引入了撤銷程序,并且延長了異議程序的期限,規(guī)定自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前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
??專利局決定受理的異議案,應將異議書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在收到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個月內就異議作出答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作答復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專利局在異議審查階段,要依法對異議是否成立進行審查。
??如認為異議成立,即可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如果認為異議不成立,或者在異議審查期間無人提出異議的,則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i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異議人對授權決定不服的,不能立即請求復審,只能在專利權取得以后,向專利復審委i員會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
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
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以下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
(1) 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再現的固定建筑物、橋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內的山水別墅。
(2) 因其包含有氣體、液體及粉末狀等無固定形狀的物質而導致其形狀、圖案、色彩不固定的產品。
(3) 產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出售且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設計,例如襪跟、帽檐、杯把等。
(4) 對于由多個不同特定形狀或者圖案的構件組成的產品,如果構件本身不能單獨出售且不能單獨使用,則該構件不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例如,一組由不同形狀的插接塊組成的拼圖玩具,只有將所有插接塊共同作為一項外觀設計申請時,才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
(5) 不能作用于視覺或者肉眼難以確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狀、圖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圖案是在紫外燈照射下才能顯現的產品。
(6) 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不是產品本身常規(guī)的形態(tài),例如手帕扎成動物形態(tài)的外觀設計。
(7) 以自然物原有形狀、圖案、色彩作為主體的設計,通常指兩種情形,一種是自然物本身;一種是自然物仿真設計。
(8) 純屬美術、書法、攝影范疇的作品。
(9) 僅以在其產品所屬領域內司空見慣的幾何形狀和圖案構成的外觀設計。
(10) 文字和數字的字音、字義不屬于外觀設計保護的內容。
(11) 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
PCT申請在國際階段包括哪些程序?
申請人提出申請、受理局受理申請、國際檢索單位進行國際檢索、國際局進行國際公布、國際初步審查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查等五個程序。
PCT的宗旨和主要目標?
PCT的宗旨是:成員國組成聯(lián)盟,對保護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專利申請的提出、檢索和審查進行合作。
PCT的目標是:建立國際申請體系,即:1、使用一種語言(受理局)、向一個專利局提交一份申請(國際申請)、在申請中指i定多個國家(指i定國);2、該申請自國際申請日起在所有指i定國具有正規(guī)國家申請的效力;3、由一個局(受理局)完成形式審查,一個局(國際檢索單位)進行檢索,由國際局公布,由一個局(國際初審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查。
PCT提出國際初步審查的期限:PCT規(guī)定,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最遲應自優(yōu)先權日起第28個月或申請人提出初步審查要求起6個月內(以后屆滿的期限為準)做出《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PCT第Ⅱ章),并將該報告分別傳送給國際局和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