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5.筒燈——亦稱PAR燈,或光束燈,其構造是在圓筒內按裝鏡面燈泡也有用反光碗裝鎢泡的,主要特性是射出較固定的光束,光束角度寬窄多種,光斑大小不能調整。
6.天排燈——大功率的散光燈,用來由上向下照射天幕用,要求光亮而均衡,照射面積大。
7.地排燈——大功率的散光燈,用來放在舞臺面上,天幕下部朝上照射,與天排燈照射的光相接,上下均勻。
8.散光條燈——長條形,分成多格,一般能分成三或四種顏色,每格用白熾燈泡功率在200W左右,要求各種顏色自相接勻,進行大面積照射幕布或畫幕使用,也可作為大面積均衡鋪光之用,各種顏色光還可以同時使用,調出不同的彩色光束。
9.一般散光燈——如碘鎢燈以及普通泛光燈,主要是均勻地照亮某一區(qū)域,或一些布景之用。
以上所介紹的燈具,為一般舞臺所用的基本燈具,但因演出的劇目形式不同還應配置其他種類的燈具。1846年巴黎歌劇院使用電弧光源,后又利用電弧光制作出彩色絲綢濾光片并創(chuàng)造了用5個連續(xù)的燈光變化來表現從日落至日出全過程的舞臺形象。如歌舞晚會除基本燈具外大量使用筒燈,電腦燈、軟管燈、要板燈、各種效果燈具,甚至還要配置煙霧器、干冰機、頻閃燈、激光和投影幻燈,以及配套使用的供后投光用的,消減光源斑點的,無縫塑料幕等等,在此就不一一舉例了。
特點
舞臺燈能夠幫助觀眾直接看到舞臺上的全部情景或部分場面,使舞臺上的布景看上去逼真,更好地表現出劇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和作品的藝術水準,光線的明暗變化范圍大,照明的面積也大。頂光系統(tǒng)設計配置頂光作用是對舞臺縱深的表演空間進行必要的照明,頂光配置中采用的各種燈具,大大地提高了光的透光性,可作舞臺頂光布光或染色用。影視燈使用在攝影棚、演播室或實地場面,“觀眾”是可移動并可作技術處理的攝影機或攝像機,近景多,照明燈光除有藝術作用外還有使攝像管或膠片正確曝光的作用,特別是為了色彩還原好,在燈光下(拍內景)要求光線的色溫為3200K ,顯色指數90以上,日光下(拍外景)為5500K和80以上。
光色的運用是戲劇藝術中的一個重要手段,在使用光色時必須掌握他的技巧和規(guī)律。
舞臺燈光濾色1片相疊加“物色相減”所獲得的光色與舞臺上兩種不同光色的燈光混合在一起的“光色相加”是兩個不同的調色辦法,必須弄清這兩個不同的規(guī)律,然后在舞臺舞臺燈光設計實踐中熟悉掌握他,才能得到所需的藝術效果。
舞臺燈光系統(tǒng)設計是遵循舞臺藝術表演的規(guī)律和特殊使用要求進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將各種表演藝術再現過程所需的燈光工藝設備,按系統(tǒng)工程進行設計配置,使舞臺燈光系統(tǒng)準確、圓滿地為藝術展示服務。
1. 創(chuàng)造完全的舞臺布光自由空間,適應一切布光要求;
2. 為使該系統(tǒng)能夠持續(xù)運行,適當加大儲備和擴展空間;
3. 系統(tǒng)的抗干擾能力和安全性作為重要設計指標;
4. 節(jié)能冷光新型燈具被引入系統(tǒng)設計中;
5. DMX512數字信號網絡技術被引入系統(tǒng)設計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