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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型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定期檢修工作
一、外墻電動吊籃定期檢修期限
(1)連續(xù)施工作業(yè)的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應是1-2月應進行一次定期檢修,
(2)斷續(xù)施工作業(yè)的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累計運行300小時應進行一次定期檢修。
(3)停用1個月以上的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在使用前應進行一次定期檢修。
檢修都應有人員進行。
二、高空電動吊籃檢查以下內容。
(1)電氣系統(tǒng)
1.檢查電源電纜的損傷情況。若表面局部出現(xiàn)輕微損傷,可用絕緣膠布進行局部修補;若損傷超標,應進行更換。
2.檢查電源電纜的固定是否良好。
3.檢查電控箱內各電器元件有無破損或失靈現(xiàn)象,進行修復或更換。
4.檢查接觸器觸點的接觸情況。對輕微燒蝕的觸點用0#砂紙進行打磨,對嚴重燒蝕的觸點進行更換。
5.檢查限位開關是否完好。
6.檢查各按鈕是否完好。
7.測量絕緣電阻、接地電阻和接零電阻是否符合標準規(guī)定。
為了確保高空電動電動吊籃設備的正常使用,本著對使用者人身安全負責,制定以下安全措施,高空電動吊籃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1、每天使用高空電動吊籃前,均應在2m以下高處運行2-3次,電動吊籃工作正常后方可運行。
2、施工中高空電動吊籃內載荷應盡量保持均勻,嚴禁超載運行;嚴禁將電動吊籃用作起重運輸和進行頻繁升降運行;以防事故。
3、在高空電動吊籃升降過程中至少應有二名人員負責操作,并注意觀察鋼絲繩、電纜線的情況,遇到凸出物應及時避讓或采取措施,防止電動吊籃及電纜被勾拉、碰撞或纏繞。
4、施工或高空電動吊籃運行中發(fā)生電動吊籃水平傾斜、突然斷電、安全鎖跳鎖或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異常情況時,施工人員應保持鎮(zhèn)靜,切勿在電動吊籃中驚慌跑動,應由電動吊籃操作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處理,應先將電動吊籃降回地面檢修。嚴禁在高空中檢修電動吊籃。
5、每次使用高空電動吊籃前,使用人員應對電動吊籃配重機構和懸掛支架進行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電動吊籃上下升降數(shù)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6、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電動吊籃作業(yè)人員從一懸吊平臺爬越到另一懸吊平臺內,要轉換電動吊籃時,必須要把電動吊籃落至地面上,從地面上轉換電動吊籃。
7、每次離開電動吊籃前,應關閉電源、蓋好電控箱。并對安全鎖、提升機及鋼絲繩上的灰漿雜物作一次簡單清除,以確保其機械性能正常。電動吊籃操作人員在下班時應將電動吊籃平臺下降到地面,并用繩子作好固定避免欄體隨風晃蕩。
建筑吊籃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jù)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guī)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要堅持開展經(jīng)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guī)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嚴格執(zhí)行安全法規(guī),當發(fā)現(xiàn)自身或他人有作業(yè)的異常行為,或發(fā)現(xiàn)與高處作業(yè)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tài)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fā)生。
(3)吊籃高處作業(yè)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jù)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yè);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yè)要穿軟底防滑鞋。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運料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上跳下。
(4)要按規(guī)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如,架子高度達到3m以上時,每層要綁兩道欄,設一道檔腳板,腳手板要鋪嚴,板頭、排木要綁牢,不準留探頭板。
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并必須經(jīng)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1)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2) 行程限位
1 .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
2. 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