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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發(fā)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目前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偏低。只有在你的專利有效期內沒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無效宣告但復審經過復審后維持了你的專利權,此時你的專利才是真正有效的專利。
根據(jù)專利法和專利審查要求,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在這些階段中,發(fā)明初審、實用新型和外觀的審查,都是在申請費正確繳納后就進行的。而發(fā)明專利的實質審查,則需要在發(fā)明專利初審合格基礎上,并繳納了實質審查費用,才能啟動的。
答復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在專利審查階段,根據(jù)專利的情況,審查員會發(fā)出授權通知書或者補正通知書,也有審查意見通知書,針對這些通知書答復也是一門學問,更是決定專利是否能獲得授權的重要因素。因此,答復不可隨意應付。實質性問題需要陳述意見。答復和修改不得超范圍。這個范圍主要是指,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
申請專利手續(xù)的辦理,主要就是繳費。當然,如果涉及到其他問題,比如專利權轉讓,或者專利申請人信息的變更處理,等等,都可以在這個階段完成。一旦繳納了相關費用,專利就會進入狀態(tài),印刷的證書,以后不得修改。也就是說,如果專利與所要求的信息不相符,在專利授權未交費階段,還是可以進行修改的。獲得的專利申請權,也允許轉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