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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工具和方法:
支持用戶界面開發(fā)的工具箱、用戶界面管理系統(tǒng)(UIMS)、快速原型法和程序設計輔助工具等。
交互方式與設備:
新的輸入/輸出設備和設備運用策略,包括視覺、聲音、觸覺、姿態(tài)等通信模態(tài)及多種模態(tài)的集成。
關鍵用戶界面成分:
如用戶界面隱喻(metaphor)、用戶界面風格、智能界面技術、取消、超文本/超媒體以及聯機幫助。
用戶模型:
包括用戶行為模型、關于系統(tǒng)的用戶內心模型、用戶個體差異等。
特定應用的用戶界面設計:
滿足某類應用問題對人機交互作用的特定限制條件和要求的用戶界面設計。如:虛擬現實、智能輔導系統(tǒng)、信息檢索、Internet/WWW、CAD/CAM、專家系統(tǒng)過程控制、決策支持等。
人機界面與人們常說的“觸摸屏”有什么區(qū)別。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兩者是有本質上的區(qū)別的。因為“觸摸屏”僅是人機界面產品中可能用到的硬件部分,是一種替代鼠標及鍵盤部分功能,安裝在顯示屏前端的輸入設備;而人機界面產品則是一種包含硬件和軟件的人機交互設備。在工業(yè)中,人們常把具有觸摸輸入功能的人機界面產品稱為“觸摸屏”,但這是不科學的。
人機交互界面和人機界面的區(qū)別,有很多人會問,交互設計,不就是界面設計嗎?尤其是在理解同軟件產品的交互時。人們在界面設計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關注,然而,交互設計更加注重產品和使用者行為上的交互以及交互的過程,因此我在前面特意舉了一個電話銀行系統(tǒng)的例子,在這個例子里,并沒有可以觸摸的可視界面,而它在交互方面的行為本質卻完全表現出來了。 界面是一個靜態(tài)的詞,當進行界面設計的時候,我們關心的是界面本身,界面的組件,布局,風格,看它們是否能支撐有效的交互,但是,交互行為是界面約束的源頭,當產品的交互行為清清楚楚地定義出來時,對界面的要求也就更加清楚了,界面上(如果存在可視界面的話)的組件是為交互行為服務的,它可以更美,更抽象,更藝術化,但不可以為了任何理由破壞產品的交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