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證明文件包括哪些?
專利證明文件是有專利局出具的,分別有幾種類型:
1、專利申請人名稱變更證明,是指專利在申請中辦理的申請人名稱變更或專利權轉移的證明文件,只能由專利申請人或本專利代理機構提出請求。
2、授權程序證明,在專利在授權公告準備階段,專利申請人可以提出請求。
3、專利證書證明,是指證明專利局有下發(fā)過專利證書的文件,只能由專利權人提出請求。而專利在年費滯納期間、恢復期間、終止期間,都是不能辦理的。
4、公布公告文本證明
5、批量專利法律狀態(tài)證明,只能顯示授權后的專利,與專利登記簿信息內容一致。任何人都可以辦理,但必要情況,專利局可以要求請求人提供證明文件。
6、批量專利申請法律狀態(tài)證明,包含授權后專利和申請中專利,只能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提出請求
批量專利法律狀態(tài)證明和批量專利申請法律狀態(tài)證明主要用于企業(yè)上市資產評估、企業(yè)合并重組、技術入股等情況
什么情況之下做專利保密審查?
專利保密審查,顧名思義,是指某項技術申請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其該技術內容涉及的方法、工藝流程或配方,不想對外公布而提出的保密。
提出專利保密審查包括以下情況:
1.申請人認為該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技術內容涉及國家區(qū)安全或者重大利益時,應提出保密審查程序。
2.該項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軍事或國fang專用技術,應提出保密審查程序。
專利保密審查流程:提出保密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實質審查---是否授予保密--授權并下發(fā)證書。保密專利申請的授權公告僅公布專利分類號、專利號、專利申請日和授權公告日。
專利申請許可合同備案含義及類型
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是指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門對當事人已經締結并生效的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對外公示的行為。
那什么時候辦理備案,是簽署合同便辦理?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yuan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關于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種類,有以下幾種:
1、獨占許可,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能再許可第三人使用,且自己也不能使用
2、排他許可,許可人在第yi地域范圍內可以自己使用,但不能許可第三人使用
3、普通許可,許可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
4、交叉許可,是指專利權人A和專利權人B之間互相許可對方使用,但這里可以是獨占也可以是非獨占
5、分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再許可第三人使用
不同的許可種類,效果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許可方式。專利許可合同備案在專利局收到完整無誤的資料起7個工作日發(fā)出備案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