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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觀測的對象
沉降觀測的對象包括: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的建筑物;復合地基或軟弱地基上的設計等級為乙級的建筑物;加層、擴建建筑物;受鄰近深基坑開挖施工影響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環(huán)境因素變化影響的建筑物;及需要積累建筑經驗或進行設計反分析的工程;創(chuàng)優(yōu)工程要求的建筑物。
、沉降觀測點的布設
沉降觀測點應布設在能反映建筑物地基變形特征的點位,一般布設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轉角及沿外墻每10~15米處;高低層建筑物、新舊建筑物、不同地質條件、不同荷載分布、不同基礎類型、不同基礎埋深、不同上部結構、沉降縫和建筑物裂縫處的兩側;建筑物寬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寬度小于15米但地質條件復雜的建筑物的內縱墻處,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結構體系的樓、電梯井和中心筒處;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處;多層砌體房屋縱墻間距6~10米橫墻對應墻端處;框架結構可能產生較大不均勻沉降的相鄰柱基處;高層建筑橫向和縱向兩個方向對應盡端處。各種構筑物沿四周或基礎軸線的對稱位置上布點,數量不少于4個測點。觀測基準點應設在基坑工程影響范圍以外,一般不小于30~50米且數量不應少于兩個
框架式結構的建筑物,應在每一個樁基或部分樁基上安設觀測點。具有浮筏基礎或箱式基礎的高層建筑,觀測點應沿縱、橫軸和基礎(或接近基礎的結構部分)周邊設置。新建與原有建筑物的連接處兩邊,都應設置觀測點。煙囪、水塔、油罐及其他類似的構筑物的觀測點,應沿周邊對稱設置。沉降觀測點具體布置位置,應由設計單位負責確定。對設計未作規(guī)定而按有關規(guī)定需作沉降觀測的建筑或構筑物,其沉降觀測點布置位置則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負責確定。沉降觀測點平面布置圖的比例一般為1:100至1:500。所有觀測點應有編號,以便觀測記錄。觀測記錄
沉降觀測資料應及時整理和妥善保存,作為該工程技術檔案的一部分。(1)根據水準點測量得出的每個觀測點和其逐次沉降量(沉降觀測成果表)。(2)根據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平面圖繪制的觀測點的位置圖,根據沉降觀測結果繪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載與延續(xù)時間三者的關系曲線圖(要求每一觀測點均應繪制曲線圖)。(3)計算出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平均沉降量、相對彎曲和相對傾斜值。(4)水準點的平面布置圖和構造圖, 測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資料。(5)根據上述內容編寫的沉降觀測分析報告(其中應附有工程地質和工程設計的簡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