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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箱費
移動集裝箱的費用。倒箱費的產(chǎn)生一般是因為換船。一般集裝箱在船上的位置是計劃好的,一旦發(fā)生換船,倒箱就是必然的了。比如海運過程中,各海域對船噸位和路線是有要求的。有的船不適于在某些海域或者不走某段路線,或者是走某段路線不夠經(jīng)濟,就會導致貨物換到別的船上。
此外,還有:
1.提箱費是從場站提出集裝箱到海關過機驗貨的費用。
2.裝車費就是貨物通關后需要運輸時把集裝箱背到集裝箱車的一個費用。
3.回空費就是進口貨物拉到工廠后卸完貨集裝箱需要空箱回跑的費用,出口反之。在出口貨運中,如果工廠或者貨運代理已經(jīng)將箱子從堆場提了出來,但是因為某種原因(比如貨趕不及),沒有裝箱,造成貨柜空返,船運公司會向工廠收取一定費用,費用一般是拖車費用的80%。這個費用就叫做“回空費”或者“還箱費”。
4.掏箱費是海關或商檢驗貨時需要開箱然后叉車往外叉出貨物檢驗時收的費用。
5.沖港費是當箱子晚于規(guī)定的截港時間送進碼頭或堆場,為了趕這水船,而堆場又正好肯收貨的情況下,對延遲進港的集裝箱收取的費用。
6、包裝單位
包裝單位盡量細化,能用cart不用packages。同時要分清客戶提供過來的包裝數(shù)中哪個是總包裝數(shù),哪個是分包裝數(shù),以免混淆。以防后續(xù)船公司提出異議或海關報關數(shù)據(jù)不符,造成潛在風險。
7、數(shù)量拼寫
注意英文數(shù)字拼寫和阿拉伯數(shù)字的對應,有時候往往看到阿拉伯數(shù)字就默認ok了,可是沒想到英文的數(shù)量卻不對,
8、內(nèi)陸港口轉運條款
目的地為內(nèi)陸港口的,注意轉運條款相關描述的備注。不可省略!
9、毛重和體積
除了要核對客戶給的數(shù)據(jù)是否一致,也要注意客人提供的數(shù)據(jù)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話,及時通知客人。例如:CBM如果客戶提供過來20‘大于30,40’大于65的話,那就超出合理范圍,應及時與客戶核對。
10 、裝貨港,卸貨港和目的港
每個船公司對同一個港口的描述可能不盡相同,也會有特殊的要求。如果客人有特別顯示要求,一定要先問船公司是否接受。如果船公司不接受的話,只能按照船公司的要求提交填補料。
如:IRISL LINE目的港為:BANDAR ABBAS,卸貨港以及目的港必須有:BANDAR ABBAS PERSIAN GULF OR B.ABBAS PERSIAN GULF字樣 否則CNEE在目的港無法清關。
A、中遠海網(wǎng)上訂艙,與船東口頭確認運價后,在中遠海網(wǎng)站上登陸公司用戶名及密碼后,錄入托單內(nèi)容等,并在附加說明中標注訂艙人員的電話,傳真及“預借6、7、8聯(lián)”字樣。發(fā)送后,會先經(jīng)過審核后才會配船,配船后就可以直接打印已確認的訂艙單,不必排載。
B、SITC的訂艙操作則更有所不同:
▲ 日本線 可以根據(jù)SITC的SALES給我司的提編排方式編提,并依照船期表上的船名航次繕制托運單及排載單1~9聯(lián),不需要SITC的訂艙確認即可排載。但需將排載單1聯(lián)FAX至SITC,以示訂艙,若艙位緊張,則SITC會另行通知。
▲其他航線 若船舶非SITC的,則SITC會傳來訂艙確認,應至支線船東處排載。若為SITC的船舶,則直接排載!
為了使收貨人可以在某些無法及時取得提單、而船公司又不愿意憑保證書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能及時提取貨物,實踐中就產(chǎn)生了“電放”的做法。人們通常所說的“電放”是狹義上的概念,即托運人(發(fā)貨人)將貨物裝船后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全套正本提單交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同時收貨人(非記名提單的情況下);承運人授權(通常是以電傳、電報等通訊方式通知)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在收貨人不出具正本提單(已收回)的情況下交付貨物。
因此,“電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運人簽發(fā)提單的情況下,當收回提單時即可交付貨物(或簽發(fā)提貨單)。由于承運人收回提單的地點是在交付貨物(卸貨港)以外的地點(通常是在裝貨港),視其為特殊情況,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單。然而,目前有關的國際公約、各國的法律(如中國的海商法)和法規(guī)中均無“電放”的定義。
電放應由托運人提供書面申請或保函,在已簽發(fā)正本提單的情況下,則應收回全套正本提單后方能做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