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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LIFT指令
2014/33/EU(以下簡稱LIFT指令)是歐盟針對電梯安全的指令。本指令適用于在長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使用的升降機,就本指令而言,“升降機”的旨意是指用于特定高度的一種設(shè)備,按預定用途運送:人員;人員和貨物;若載車容許時,貨物單獨運載。直梯安全部件(扶梯或人行道不屬于此指令)
LIFT指令認證流程
1.審查技術(shù)文件(設(shè)計計算書復核,設(shè)計圖紙審查等)
2.驗證安全部件技術(shù)符合性
3.依據(jù)標準進行檢查和測試(依據(jù)EN81-1/2,附錄F.1 至 F.7安全部件測試要求)
電梯CE認證適用范圍:
歐盟電梯認證范圍包含電梯整梯(乘客電梯,客貨電梯和液壓電梯)和及其主要安全部件:
1、門鎖裝置 2、安全鉗
- 瞬時式 (滾輪和楔塊)
- 漸進式
- 防止上行超i速的安全鉗
3、限速器
4、緩沖器
- 蓄能緩沖器
- 耗能性緩沖器
5、上行超i速保護裝置
6、含有電子元件的電梯安全回路
7.在新指令中,UCMP也作為單獨的安全部件
電梯認證的注意事項
在歐盟,所有的電梯及安全部件必須在貼有CE標識且附有EU符合聲明的條件下才能被投放市場,是制造商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2014年,歐盟發(fā)布了新的電梯指令2014/33/EU,以及新版電梯協(xié)調(diào)標準EN 81-20和-50。新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起執(zhí)行,取代了老指令95/16/EC,新標準EN 81-20和-50于2017年9月起強制實施,取代了老標準EN 81-1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