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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查找相關國內標準,其中GB4284為“無害化”“標準,即,處理后油泥的含油量排放達到千分之三。目前國內涉及的相關標準與技術規(guī)范有以下三個:
1、《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guī)范》HJ 607-2011。含油率≥5%的含油污泥,油泥沙應用于再生利用,油泥沙經油沙分離后含油率應小于2%;
2、《油田含油污泥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標準》DB23/T 1413-2010。經處理后的油田含油污泥用于鋪設油田井場、通井路(含油<2%)和農用(符合GB4284-84);
3、《油田含油污泥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標準》DB23/T 1413-2010。礦物油在土壤中的較高容許含量≤3000mg/kg(3‰)。
萃取分離法是國外研究并已成功應用的一種油田污泥處理方法。在此工藝中,來自油田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含油污泥,經過浮選處理后,污泥可被分為三部分:回收水、尾泥、浮渣。處理后回收水中的懸浮物含量得到降低,其中的有機物含量很低,可回收到污水處理系統(tǒng)進行重新利用;但油要是混入了泥土,就會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種極其難以處理的含油污泥。尾泥主要由大顆粒的無機物質組成,其中有機物含量很低,可以壓濾成餅后做填埋處理;分離出來的浮渣則集中了絕大部分的yuan油、有機物以及大部分的輕質懸浮物,另外還有部分水。
這種處理方法與上述方法的原理相類似,都是采用隔離方法將水與物質隔離開,而不同的是,這種方法的流程比較簡單,但是采用的機械設備很多。
通過以上處理后,廢油泥、油渣達到了油水分離、廢油回收的良好效果,但是對于處理后的殘渣(泥餅)的處置尚不規(guī)范,這其中所涉及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泥餅是否仍然屬于危險廢物?近日,由濮陽縣威德環(huán)?;び邢薰竟餐瑓⑴c研發(fā)設計的某大型石化公司“煉廠油泥無害化組合技術”示范化工程取得新突破,成功得到油含量小于千分之三的產物。如果是的話,必須經有危廢終處置質資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而如果其不屬危廢,則其處置方法便可多樣化、處置成本也會大為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