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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制品的加工方式終會影響制品中高分子鏈的規(guī)整程度 、 結晶度 、 結晶形態(tài)及有序化程度。若高聚物在熔融狀態(tài)下成型后,立即在低于其玻璃化溫度的室溫下進行冷卻 , 抗靜電劑就很難擴散到制品表面 , 從而沒有足夠的抗靜電效果 。 若制品在高于玻璃化溫度的溫度下冷卻 , 由于大分子鏈段運動有助于抗靜電劑擴散 , 這樣不僅制品能呈現(xiàn)出足夠抗靜電效果,而且即使用摩擦或水洗除去表面上的抗靜電劑,也能較迅速恢復其抗靜電效果。其他抗靜電劑都不耐水洗,水洗或用濕毛巾擦拭,就會失去防靜電功能。
抗靜電劑是利用表面活性劑的特性,吸收空氣中的水分,使得表面活性劑產(chǎn)生活化,形成極薄的導電層,產(chǎn)生靜電泄漏的助劑。因此,如何減少和消除塑料及其制品的靜電危害,已成為目前急需解決的技術課題。廣泛應用的抗靜電劑是表面活性劑,其加入后,通過不同方法泄漏電荷或降低摩擦系數(shù),從而抑制靜電的產(chǎn)生,降低粉末涂料成膜物的表面電阻,加快靜電電荷的泄漏,在有效延緩粉末噴涂第二階段過程進行的同時也增強第一階段的靜電吸附,克服凹凸部分的靜電屏蔽作用,進而提高一次上粉率。
抗靜電劑的選用原則
理想的抗靜電劑既要具有時效性, 又要具有持久性, 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要求, 其中基本的原則是:
(1)熱穩(wěn)定性。聚烯烴加工溫度一般在100~200 ℃, 故要求抗靜電劑在制品加工溫度下或在反復加熱過程中不會分解。
(2)與聚合物基體有合適的相容性。對于混煉型抗靜電劑, 如果與聚合物基體相容性差, 就會絕大部分從聚合物中遷移到基體的表面, 抗靜電耐久性差。
(3)不影響其他助劑的性能。在聚烯烴加工過程中往往加入很多助劑, 如熱穩(wěn)定劑、抗1氧劑、阻燃劑、潤滑劑、著色劑等, 因而抗靜電劑必須與其他助劑有比較好的相容性。
(4)保證制品的各項性能??轨o電劑不應該對制品的機械性能有負1面影響或影響盡可能小; 抗靜電劑也不應影響制品的透明度、著色性。
(5)無du無臭, 環(huán)境友好, 有較高的衛(wèi)生安全性。
(6)不降低成型加工性和聚烯烴本身物性以及二次加工性能, 同時不腐蝕成型機械或模具。
(7)不會影響成型加工溫度, 本身不發(fā)煙, 不著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