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是已經注冊成功了嗎?
初步審定公告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合乎商標法的規(guī)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給出的結果,商標局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才予以核準注冊,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
是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對申請注冊的商標經認真綜合審查,認為基本符合商標法的各項規(guī)定,作出可以初步核準注冊的審定結論時發(fā)布的商標公告。該公告的目的:一是公開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增加商標審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社會公眾、機關團體都可以依照商標法規(guī),對商標局審定的商標進行監(jiān)督,以利于準確地核準商標注冊;二是使在先的商標注冊人、申請在先的申請人,有維護其權益的機會,以避免和減少商標注冊后可能發(fā)生的爭議。
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并不是商標申請人取得其所申請注冊的商標專用權的憑證,而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必經程序。
商標公告分為幾種?
商標公告類型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商標注冊公告、續(xù)展注冊商標公告、轉讓注冊商標公告、變更注冊商標公告、注銷注冊商標公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在辦理商標注冊或商標續(xù)展等其他商標程序時,我們想要知道商標進度以及商標處于什么狀態(tài),或者到了什么程序,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ju商標局中國商標網進行查詢,國家商標局會對該商標進度進行公告,其次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其商標進度可咨詢相關代理機構人員。
東莞市商標注冊程序是怎樣呢?
東莞商標注冊程序和正常申請商標流程一樣,首先商標檢索(對申請的商標,在商標局系統(tǒng)數(shù)據(jù)中進行檢查是否已有相同商標注冊),確定商標名稱及注冊類別,商標法中有分商品商標(第yi類至第34類)和服務商標(第35類至第45類),其次向商標局注冊并提交申請書,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商標局會下發(fā)一份《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文件,之后商標進入審查階段,時間段為為5-6個月左右,其結果是通過或被駁回,如果是駁回,可根據(jù)駁回理由進行分析是否做商標復審流程,不做則視為放棄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