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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及親屬對律師期望太高,這是造成誤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嫌疑人觸犯哪個罪名,就適用哪一條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誰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十萬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卻希望律師辯護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想爭取緩刑,這是不可能的事。特別是嫌疑人和親屬對法律不熟悉的情況下,更容易道聽途說。
離婚案件不離婚的,一般不上訴,上訴也不太會改判,反而延長了的時間,如果離婚的,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和子女撫養(yǎng)不滿意的,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的,應當在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提起上訴。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
辦理涉外結婚登記的前提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
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guī)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雙方當事人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以其他形式如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tài)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人員、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和正在服刑的人。
律師介紹: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
涉外婚姻如何離婚?
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xié)議離婚和離婚。涉外婚姻也不例外。但中所周知,協(xié)議離婚必須雙方均同意,一起辦理才可以。那么,當涉外婚姻總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就只能通過方式離婚。
涉外離婚比普通程序復雜,需要的相關材料也比較繁瑣,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國外一方沒有明確地址、身份、找不到人的情況,對此,建議大家一定要事先咨詢專業(yè)的涉外婚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