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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 一般都是終結后,或出院后傷情已穩(wěn)定時進行鑒定?!度梭w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guī)定的評定時機為:“在原發(fā)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lián)的終結或者臨床治果穩(wěn)定后進行鑒定”。 此外,部分地方廳會頒布關于“人體傷殘程度鑒定相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詳細規(guī)定鑒定時間。如江蘇省廳頒發(fā)《關于人體傷殘程度鑒定相關問題的意見》詳細規(guī)定了可在損傷后3個月內進行鑒定的情形、至少在損傷3個月后進行鑒定的情形、至少在損傷6個月后進行鑒定的情形,至少在損傷9個月后進行鑒定的情形、至少在損傷后12個月后進行鑒定的情形。 通俗來講,一般是在受傷之日起3個月-6個月,具體需根據(jù)傷情確定時間,建議準備鑒定前先與鑒定人聯(lián)系,詢問鑒定佳時間。
傷殘鑒定的項目都有哪些? 在很多傷殘鑒定報告當中,只是對傷殘的級別進行了鑒定。其實作為當事人來說,在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時候,一定要與鑒定機構進行溝通。在傷殘等級的鑒定過程中,其實還可以對其他的項目同時進行鑒定。 比如說誤工期的鑒定,護理依賴程度的鑒定,護理期限的鑒定,營養(yǎng)期限的鑒定,后續(xù)費的鑒定等。當然這些鑒定項目終的決定權,還在于當事人自己。主要依據(jù)的是在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上,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一次性進行鑒定。
工傷認定完畢,經終結或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人可以是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受理機構是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時應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的有關材料。社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