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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交通訊號燈設計請求:
1、規(guī)范:契合GB14887-2003規(guī)范。
2、外觀設計:外觀特地為LED光源所設計,構造為超薄人性化,外形美觀,工藝精密,便于多種組合裝置。
3、透光設計:透光鏡片的表面面采用傾斜面設計,不易積塵。
4、外殼資料:外殼采壓鑄鋁或聚碳酸酯(PC)資料與硅橡膠密封件,具有防塵、防水、阻燃、抗老化特性,運用壽命長。
5、光源:光源采用進口芯片四元素超高亮度發(fā)光二極管(LED),具有亮度強,使人易于辨認。并且具有壽命長、節(jié)能效果好。
對發(fā)出單一顏色的交通訊號燈,請求:①光強:在背景亮度104cd/m2、視距100m時,紅光為200cd,引薦的紅黃綠三色光強之比為1:1.3:5。除城市高速道路和有亮堂背景的城市外,晚上的光強可低些,因而可采用200cd與50cd兩種光強。②光強散布:光散布左右對稱,在光強降到峰值光強的50%處的光線,應處在光軸左右各10°和下方5°~7°的位置上。紅燈亮時,右轉(zhuǎn)彎的車輛在無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狀況下,能夠通行。
淄博冠宏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研制和生產(chǎn)交通信號燈系列產(chǎn)品的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并從事交通控制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道路標線、標牌等工程的設計施工。
淄博冠宏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消費的LED車道燈由綠色箭頭燈和紅色叉形燈組成,設在可變車道上,只對本車道起作用。LED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LED交通訊號燈黃燈信號黃燈亮時,已越過中止線的車輛,能夠繼續(xù)通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制止本車道車輛通行。適用于高速公路收費站,國道,省道及其他收費公路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