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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情形
我國民事法規(guī)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fa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保證消滅
保證消滅,是指因為發(fā)生法定或者約定的事由,保證人不再負保證責任。保證責任因為被保證的債權消滅而消滅,為保證消滅的通常原因。保證消滅的原因還有:(1)保證期間屆滿保證消滅。(2)債權人放棄物的保證,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在棄權范圍內免責。(3)主債務變更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消滅。(4)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時,保證責任免除,應依其約定保證消滅。無此約定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的范圍內繼續(xù)負保證責任。處理民事糾紛,可提供法律咨詢、文書審核書寫、案件代理等多項法律服務,期待與您合作。
?合同
合同,又稱契約,指雙方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意。合同之債是常見的一類債,它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設立。合同之債須以有效合同為前提。無效合同或者合同尚未生效即撤銷,雖然也可能發(fā)生財產返還以及賠償損失等效果,但這并不是合同之債。處理民事糾紛,可提供法律咨詢、文書審核書寫、案件代理等多項法律服務,期待與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