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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改造首先對生產線上不適用于四切分軋制的一系列設備進行了改造:
(1)水冷線改造原有水冷線適用于(I)14~(I)40mm規(guī)格的單線軋制,及(I)12~(I)14mm規(guī)格的雙線軋制,但對四切分軋制不適用。為.此建成一條全新水冷線,可滿足各種規(guī)格單、雙、4線使用。
(2)四切分活套器原有活套僅滿足單線通過,不能滿足切分后4線分隔并分別進入17、18 機架的要求。根據孔型布置情況,重新設計制作了滿足16~17 機架和17~18機架之間的四切分活套。
(3)導衛(wèi)備件的制作四切分孔型系統(tǒng)與舊孔型系統(tǒng)相比,從7‘機架之后有很大變化,需重新設計制作導衛(wèi)備件。
(4)四切分導槽制作重新設計制作了精軋機至水冷線至3。飛剪段的導槽,以滿足切分后4線通過。3.2料形四切分軋制對料形的變化很敏感,各機架料形的變化都會反映到成品尺寸上,特別是中軋進入精軋的料形若不能滿足要求,則切分后4條料的尺寸即不一致,易產生廢品。而且切分的規(guī)格越小,切分的條數越多,影響越明顯。因此在生產中必須保證四切分料形,及時調整因孔型磨損而造成的料形尺寸變化,否則就難以保證生產的穩(wěn)定、鋼材的質量。初期進行四切分軋制堆鋼故頻繁,于是在每次生產開始之前及生產過程中,都對各機架的 料形尺寸及輥縫,特別是中軋機組后面一架及精軋機組孔型進行記錄。本實用新型調節(jié)方便、準確度高、生產效率高、使用范圍廣、能適應在線調節(jié)。
針對切分軋制時切分導衛(wèi)頻繁粘鋼進而造成堆鋼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是切分導嘴設計不合理造成。原設計兩片切分導嘴之間留給紅鋼空間偏小,切分導嘴分料棱與紅鋼接觸過于緊密。而紅鋼塑性好,表面摩擦系數大,冷卻水又不充足,一段時間后,摩擦脫落物逐漸積累,發(fā)生粘鋼,進而堆鋼。為此,重新設計了切分導嘴,將分料棱改為圓弧過渡,增大過鋼空間。切分導嘴上開出冷卻水路,強制冷卻導嘴。 改造實施后,切分導嘴粘鋼現象大大減少。導衛(wèi)裝置的設計和使用是否合理,直接影響所軋產品的質量和軋機的生產能力。針對隨后出現切分輪嚴重粘鋼問題,改造切分輪壓緊碟簧和加強維護,減少了過鋼時切分輪彈跳。
80萬噸棒材軋鋼生產線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之原料技術條件: 連鑄方坯的檢查驗收應符合YB/T2011的規(guī)定,其主要技術條件有:1.連鑄坯端部的切斜不得大于二十毫米。2. 連鑄坯長度長為十二米,短為六米,長度公差為 七十毫米。3.連鑄坯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紋、重皮、結疤、夾雜、深度或高度大于3毫米的劃痕、壓痕、擦傷、氣孔、皺i紋、冷濺、耳子、凸塊、凹坑和深度大于2mm發(fā)紋。連鑄坯橫截面不得有縮孔、皮下氣泡。4. 連鑄坯鼓肚高度不得超過連鑄坯邊長的允許正偏差。5. 連鑄坯不得有明顯的扭轉。6. 連鑄坯端部因剪切變形造成的寬長不得大于邊長的百分之十。7. 連鑄方坯邊長一百五十毫米,邊長允許公差±五點零毫米,對角線允許公差≯七點零毫米。8. 連鑄坯的彎曲度每米不得大于二十毫米,總彎曲度不得大于總長的百分之二。9. 連鑄坯表面缺陷必須清除。清除應沿縱向清除,清除寬度不得小于深度的6倍,長度不得小于深度的8倍,表面清除的深度不得大于連鑄坯厚度的百分之十,兩相對面清除深度之和不得大于厚度的百分之十五,清除深度自實際尺寸算起。也就是說單線的進出口導衛(wèi)的中心線高必須與軋制線中心高要一致,左右偏向要一致,安裝時要三點一線。10. 鋼坯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1499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