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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筆試發(fā)展期唐朝將隋朝建立的科舉考試形式常規(guī)化,基本確立了通過科舉考試才能做官的原則。然而制度創(chuàng)立初期,時常受到非理性因素干擾。在科舉考試之前考生常常要去拜訪考官。宋朝,皇帝在考官的選擇和考試命題方面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對考試的公平性更是設置了各種措施。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主張確立一套嚴格的選才標準,讓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能評閱試卷,也能主持考試。這一原則,正和現(xiàn)代公務員考試的精神符合,那就是考試可以不依靠人的因素而確立評判標準。明代有《狀元及第》,朱元璋頒布《六條圣諭》匾。
錄用: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2014年,湖南公務員面試考完當場宣布考生成績 。
省考筆試招考公告:制定和發(fā)布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關于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過公告告知社會的。
公務員錄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招考范圍、招考對象和條件;(2)錄用單位、職位與計劃(名額);(3)考試錄用的方法和程序;(4)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時應審查的證件;(5)筆試的科目、時間和地點;(6)面試辦法;(7)筆試、面試成績公布辦法;(8)錄用的程序和方法;(9)其他須向考生說明的事宜。
近收到一些考生提問“聽說2021年公務員聯(lián)考要提前,3月20日筆試,是不是真的???”。這里編回復大家:這個是一則網傳消息,為什么會說2021年公務員聯(lián)考會在3月20日筆試呢。原因有以下點:2020年11月發(fā)布《關于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到:“力爭在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往年公務員聯(lián)考3月份發(fā)布公告,筆試時間在4月下旬,面試時間集中在6月下旬至7月下旬。如果各省公務員招錄工作也要在6月底前完成,那考試各項時間勢必就要提前,公告預計2月公布,筆試可能在3月進行,預計面試時間集中的5-6月,6月底前應該可以走完后續(xù)體檢、政審、擬錄用流程。如果這樣算,2021公務員聯(lián)考筆試時間預計在3月20號就很有說服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