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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怎么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diào)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鑒定的作用:
1、工傷認定涉及到工傷保險的賠付,是程序性規(guī)定。
2、因為發(fā)生工傷的損失傷害得到的賠償和待遇,如果不經(jīng)過工傷認定,就不會承認工傷,工傷保險不會賠償。
根據(jù)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 30日。
工傷鑒定的程序:
受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及時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提交材料完整的,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作出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工傷鑒定與傷殘鑒定的區(qū)別:
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 工傷鑒定的前提是已取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傷殘鑒定的前提是提供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工傷鑒定的具體程序如下:
1、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2、提交相關證明材料;3、工傷鑒定局進行審核;4、審核通過的,進行鑒定;5、出具鑒定結論書。
工傷鑒定三個月才能出結果嗎?
工傷鑒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的60日內(nèi)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xiàn)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