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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許可證是指在專利許可證合同中,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再許可他人實施該項專利的一種許可證形式。
??分許可應注意的問題:
??(1)被許可方能否頒發(fā)分許可證,應以原許可證為依據。
??(2)合同允許被許可方向第三人頒發(fā)分許可證的,分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超過期限的部分無效。
??(3)分許可證所及的地域范圍不得超過原許可證的有效地域范圍,超過原許可證地域范圍的行為可能構成專利侵權。
??(4)被許可方給分許可證的被許可方所授予的實施方式不得超過原許可證所約定的實旌方式。
??(5)總而言之,分許可證只能從屬于原許可證,不得有任何超越行為。
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流程
??申請階段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專利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的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應當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應當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審查階段
??中國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fā)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fā)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授權階段
??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fā)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x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i花稅。
??頒發(fā)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xù)之后即可獲得專利證書。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
答復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在初步審查或者實質審查程序中,審查員發(fā)現申請存在明顯性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實質性缺陷時,應用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書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在指i定的時間內對申請進行補正、修改或者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陳述意見。申請人對此必須答復,無正當理由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申請人答復時應當注意以下各點:
(1)遵守答復期限,逾期答復和不答復后果是一樣的。除發(fā)明專利申請第1次初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為4個月外,其它通知書的答復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特別簡單的手續(xù)或者為了加快程序,審查員也可以只給1個月的答復期限。申請人應當注意審查員指i定的期限,并按照通知書右上角專利局蓋的發(fā)文日期章,推算出答復的最后日期。答復的最后日期=發(fā)文日期 15天 指i定期限申請人計算期限是,應當注意實施細則第6條的有在規(guī)定。
申請人在期限內因故不能按期簽復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辦理延長期限手續(xù)。
(2)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的問題,分類逐條答復。申請人漏答復某一方面或者某一條審查意見的,有可能被視為未按期答復,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答復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見審查員的意見,并對此進行申辯和陳述申請人的意見及理由。
屬于格式或者手續(xù)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在和屬于明顯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例如: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屬于專利保護的對象,發(fā)明創(chuàng)造違反國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等;實質性缺陷公兩類,有些可以通過修改消除缺陷,如權利要求撰寫方面的缺陷、單一性方面的缺陷;有些卻難以修改,如說明沒有充分公布,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方面的缺陷。
(3)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有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計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否則,申請可能會駁回。
(4)答復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補正應當有補正書,修改或陳述意見應當有意見陳述書。個別文字的補正,可以只在補正書上填是;被正內容較多的,除在補正書上填明補正情況外,還應當提交替換頁。例如,審查員在補正通知書中要求重新打印說明書第二頁,申請人在補正時,應當提交補正書和重新打印清楚的說明書第二頁。在補正書的“文件名稱”欄目中填寫“說明書”,在“頁”欄目中填寫“p,2”在“補正前”欄目中填寫“不清楚”在“補正后”欄目中填寫“重新打印”。
文件中個別字的增、刪或修改也可以直接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修改內容較多時,除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外,還應當提交替換頁,替換頁應當訂在意見陳述書后面。
申請人使用補正書還是意見陳述書,應當根據審查員要求選用。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xù)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
專利申請的受理與不受理
1.受理地點
專利局的受理部門包括專利局受理處和專利局各代辦處。專利局受理處負責受理專利申請及其他有關文件,代辦處按照相關規(guī)定受理專利申請及其他有關文件。專利復審委i員會可以受理與復審和無效宣告請求有關的文件。
專利局受理處和代辦處應當開設受理窗口。未經過受理登記的文件,不得進入審批程序。
專利局受理處和代辦處的地址由專利局以公告形式公布。郵寄或者直接交給專利局的任何個人或者非受理部門的申請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其郵寄文件的郵戳日或者提交文件的提交日都不具有確定申請日和遞交日的效力。
2.專利申請的受理與不受理
2.1受理條件
專利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專利局應當受理:
(1)申請文件中有請求書。該請求書中申請專利的類別明確;寫明了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地址。
(2)發(fā)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有圖片或者照片和簡要說明。
(3) 申請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請文件的字跡和線條清晰可辨,沒有涂改,能夠分辨其內容。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附圖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筆跡繪制,并且沒有涂改。
(4)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1款的有關規(guī)定,其所屬國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guī)定。
2.2不受理的情形
專利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局不予受理:
(1)發(fā)明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照片或者簡要說明的。
(2) 未使用中文的。
(3) 不符合本章第2.1節(jié)(3) 中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的。
(4) 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或者缺少地址的。
(5) 外國申請人因國籍或者居所原因,明顯不具有提出專利申請的資格的。
(6) 在中國內地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第1署名申請人,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
(7) 在中國內地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所的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qū)的個人、企業(yè)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第1署名申請人,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
(8) 直接從外國向專利局郵寄的。
(9) 直接從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qū)向專利局郵寄的。
(10)專利申請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11)分案申請改變申請類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