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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針是以前的叫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中,已經(jīng)放棄了這一稱呼,而代之以‘接閃桿’。從經(jīng)濟觀點出發(fā),要達到萬無一失也將十分浪費,因此《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及其它設計規(guī)范和標準均已“減少”雷擊為要求。接閃桿與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wǎng)、用以接閃的金屬屋面、金屬構件等,統(tǒng)稱為接閃器;接閃器和引下線、接地裝置共同組成了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外部防雷裝置,用以避免或減少閃中建筑物(構筑物)上或其附近造成的物理損害和人身傷亡
常規(guī)防雷電可分為防直擊雷電、防感應雷電和綜合性防雷電。防直擊雷電的避雷裝置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體;接閃器又分為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避雷網(wǎng)。“滾球法”是國際電工委會(IEC)推薦的接閃器保護范圍計算方法之一。以避雷針作為接閃器的防雷電原理是:避雷針通過導線接入地下,與地面形成等電位差,利用自身的高度,使電場強度增加到極限值的雷電云電場發(fā)生畸變,開始電離并下行先導放電;避雷針在強電場作用下產(chǎn)生放電,形成向上先導放電;兩者會合形成雷電通路,隨之瀉入大地,達到避雷效果。實際上,避雷針是引雷針,可將周圍的雷電引來并提前放電,將雷電電流通過自身的接地導體傳向地面,避免保護對象直接遭雷擊。
避雷針在較初發(fā)明與推廣應用時,教會曾把它視為不祥之物,說是裝上了富蘭克林的這種東西,不但不能避雷,反而會引起上帝的震怒而遭到雷擊,但是,在費城等地,拒絕安置避雷針的一些高大教堂在大雷雨中相繼遭受雷擊。而比教堂更高的建筑物由于已裝上避雷針,在大雷雨中卻安然無恙。由于避雷針已在費城等地初顯神威,它立即傳到北美各地,隨后又傳入歐洲后來才進入亞洲。國內避雷針市場魚龍混雜,一些代理國外品牌的經(jīng)銷商大肆宣傳自己的產(chǎn)品符合國外先進標準,其中真假難辨,建議采購時按照國標和IEC的標準來考察產(chǎn)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