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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qū)、縣等求職,如北京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區(qū))招考公務員,則應在省級報紙發(fā)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區(qū)駐地市考,則可在駐地市報紙上發(fā)布招考公告。公務員招考公告一般選擇度高、讀者面廣、性嚴肅性強的報紙發(fā)布,同時要考慮到地域性。
我國對公務員的培訓包括對新錄用人員的初級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資格培訓,對轉(zhuǎn)換工作崗位的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對在職公務員進行更新知識的輪訓。國家公務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存入公務員檔案,作為其任職和晉升職務的依據(jù)之一。市(地)級以下人事部門按照省級人事部門的規(guī)定,負責本行政轄區(qū)內(nèi)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管理工作。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一年舉行一次,地方公務員考試不同的省份次數(shù)各有不同。一般在11~12月份。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啟動時間上有別于大部分省公務員考試。每年的國考會在上一年的下半年啟動,而一般各省公務員考試會在當年舉行。例如,今年10月份的國家公務員考試招錄,其實是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考生若想再次參加,接下來需要報考的就是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了。
(二)知識和智力素質(zhì)1.知識公務員的知識兩部分:知識和相關知識。知識包括本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的來龍去脈和前后動態(tài)。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于本職知識的深化和提高。2.智力素質(zhì)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zhì)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于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