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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導航公司推廣了雙絲燈泡,遠光和近光的調節(jié)通過裝在轉向柱上的開關來控制。在篝火、松明、動植物油以及燃氣還是主要照明方式的19世紀初期,在電流還是一件新鮮事物的前提下,這一決定無異于天方夜潭。轉向信號燈的使用非常有趣。1916年,美國一個名叫C·H·托馬斯的人把一帶電池的燈泡裝在手套上,這樣夜間行車時,對方駕駛員就能看到他打的手勢。1938 年,別克汽車制造商提供了轉向燈作為選用的附件,但當時只在汽車尾部安裝。到1940年以后,汽車前面也裝有轉向信號燈了,而且信號開關具有隨時調節(jié)的功能。
在1907年至1910年期間,科學家克洛德和林德發(fā)明了液態(tài)空氣分餾。1916年,美國一個名叫C·H·托馬斯的人把一帶電池的燈泡裝在手套上,這樣夜間行車時,對方駕駛員就能看到他打的手勢。利用這一發(fā)明,在霓虹燈內充入一定的惰性氣體,這樣就明顯減緩了氣體在燈管內部的消耗速度,顏色也豐富了,可產生紅、綠、藍、黃等顏色。第二次世界大zhan前夕,光致發(fā)光的材料被研制出來了。這種材料不僅能發(fā)出各種顏色的光,而且發(fā)光效率也高,我們稱之為熒光粉。熒光粉被應用在霓虹燈制作中后,霓虹燈的亮度不僅有了明顯提高,而且燈管的顏色也更加鮮艷奪目,變化多端,同時也簡化了制燈的工藝。故在第二世界大zhan結束后,霓虹燈得到了迅猛的發(fā)展。
反射鏡的作用是很大限度地將燈泡發(fā)出的光線聚合成強光束,以增加照射距離。汽車燈語用法“燈語”在夜間行車當中才能用到,正確的使用燈語,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發(fā)生,并且能起到“提醒”、“警示”的作用。反射鏡的表面形狀呈旋轉拋物面,一般由0.6~0.8mm的薄鋼板沖壓而成或由玻璃、塑料制成。其內表面鍍銀、鋁或鍍鉻,然后拋光處理;燈絲位于反射鏡的焦點處,其大部分光線經反射后,成為平行光束射向遠方。無反射鏡的燈泡,其光度只能照清周圍6m左右的距離,而經反射鏡反射后的平行光束可照清遠方100m以上的距離。經反射鏡后,尚有少量的散射光線,其中向上的完全無用,向側方和下方的光線則有助于照明5~10m的路面和路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