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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危廢經營許可證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通過直接郵寄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總局會在20個工作日內給你答復,下面是審批需要的條件。審批條件有3名以上環(huán)境工程或者相關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huán)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名錄。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tài)廢物),列入本名錄:具有腐蝕性、毒性、反應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huán)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第三條 物屬于危險廢物。廢物分類按照《醫(yī)廢物分類目錄》執(zhí)行。第四條 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后屬于危險廢物。第五條 列入本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huán)節(jié),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guī)定實行豁免管理。
工業(yè)危廢處置相關介紹
近日,由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部、和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共訂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正式發(fā)布。《名錄》主要編制人員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黃澤春說,本次修訂的基本原則、技術程序與前幾個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差別是修訂的工作方法,即把問題導向作為工作方針,重點針對舊名錄在實施過程中,大家反映較集中、問題較多的廢物開展修訂。
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對產生的危險廢物盡可能通過回收利用,減少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資源化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固廢法》等法律法規(guī)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不能焚燒、填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