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材料的概念是指一種材料不能滿足使用要求,需要title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材料復合在一起,組成另一種能滿足人們要求的材料,即復合材料。例如,單一種玻璃纖維,雖然強度很高,但纖維間是松散的,只能承受拉力,不能承受彎曲、剪切和壓應力,還不易做成固定的幾何形狀,是松軟體。如果用合成樹脂把它們粘合在一起,可以做成各種具有固定形狀的堅硬制品,既能承受拉應力,又可承受彎曲、壓縮和剪切應力。這就組成了玻璃纖維增強的塑料基復合材料。

通過鉑合金板以機械拉絲方法拉制的無限長的纖維,稱為連續(xù)玻璃纖維,通稱長纖維。通過輥筒或氣流制成的非連續(xù)纖維,稱為定長玻璃纖維,通稱短纖維。玻璃纖維按組成、性質和用途,分為不同的級別。按標準級規(guī)定(見表),E級玻璃纖維使用普遍,廣泛用于電絕緣材料;S級為特殊纖維。磨碎玻璃纖維生產玻璃纖維用的玻璃不同于其它玻璃制品的玻璃。國際上已經商品化的纖維用的玻璃成分如下:E-玻璃亦稱無堿玻璃,是一種硼硅酸鹽玻璃。

連續(xù)原絲氈 將拉絲過程中形成的玻璃原絲或從原絲筒中退解出來的連續(xù)原絲呈8字形鋪敷在連續(xù)移動網帶上,經粉末粘結劑粘合而成。連續(xù)玻纖原絲氈中纖維是連續(xù)的,故其對復合材料的增果較短切氈好。主要用在拉擠法、RTM法、壓力袋法及玻璃氈增強熱塑料(GMT)等工藝中。玻璃鋼制品通常需要形成富有樹脂層,這一般是用中堿玻璃表面氈來實現。這類氈由于采用中堿玻璃(C)制成,故賦予玻璃鋼耐化學性特別是耐酸性,同時因為氈薄、玻纖直徑較細之故,還可吸收較多樹脂形成富樹脂層,遮住了玻璃纖維增強材料(如方格布)的紋路,起到表面修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