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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樣的鑒定和定值
標樣的鑒定和定值,由國家標準局和主管部門授權的有關單位或全國實物標準負責。鑒定和定值后的標準樣品由承制單位報主管部門或全國實物標準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標準局發(fā)布。標樣由國家標準局統(tǒng)一編號,發(fā)并發(fā)給量合格證書。標樣的編號方法為國家實物標準代號“GSB”加《標準文獻分類法》的一級類目、二級類目的代號與二級類目范圍內的順序號、年代號相結合的辦法。標樣應規(guī)定有效使用日期,逾期的實物標準須經復驗后予以確認或廢除。
有證標準物質
有證標準物質certifiedreference material (CRM):附有證書的標準物質,其一種或多種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確定,使之可溯源到準確復現(xiàn)的表示該特性值的測量單位,每一種認定的特性量值都附有給定置信水平的不確定度。
有證標準物質一般成批制備,其特性量值是通過對代表整批物質的樣品進行測量而確定,并具有規(guī)定的不確定度。
標樣的規(guī)格要求
結構確證:對于有機化合物的標樣,應至少采用質譜及核磁(1H-NMR, 13C-NMR,COSY...)對其化學結構進行確證,必要時增加其他確證手段,例如差熱分析、熔點測定、單晶X-ray衍射等等。
需要說明一下,核磁是有機化合物結構解析的強有力手段,但并不是的。對于一些結構上含氫特別少的有機化合物的結構確證(例如:的伏蟲隆及其系列的雜質),核磁幾乎是無能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