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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景觀如城市公園、旅游景觀區(qū)、異域風情園、紀念性公園應根據不同的內涵設置景觀燈,突出主題。然而傳統(tǒng)的景觀燈在空間環(huán)境的營造上缺乏系統(tǒng)的思考,未能將景觀燈與當地文化內涵相結合,或者營造的氛圍不恰當,更不用說景觀主題的營造。在資源合理運用、可持續(xù)發(fā)展等觀念盛行的今天,人們更注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營造,大量傳統(tǒng)景觀燈并不能起到節(jié)省電力資源的作用,而且園區(qū)大片的景觀燈需要大供電站才能保證用電,因此在很多方面造成一定的浪費。采用太陽能的景觀燈既經濟又生態(tài)環(huán)保,能夠滿足當今社會對環(huán)境的要求。
景觀燈適用于廣場、居住區(qū)、公共綠地等場所,使用中不要過多過雜,這樣不但凸顯不出其特色,反而讓景觀顯得雜亂浮華。
景觀燈主要類型
大型景象燈:高度4-8米,白天可作為雕塑觀賞,夜晚亮燈時與照明雙重效果,烘托出動人的空間氛圍。
路燈:一般高度6-12米,具體操作時路燈高度需要與路寬相互協調。
庭院燈:高度2.5-4米,款式豐富,主要用于居住區(qū)和一些風景區(qū)中。
草坪燈:高度0.5-0.8米,屬于裝點型燈具,對一些草坪需要照明度不高的區(qū)域,它起到輔助性照明的功能。
埋地燈:埋地燈在外形上有方的也有圓的,廣泛用于商場、停車場、綠化帶、公園旅游景點、住宅小區(qū)、城市雕塑、 步行街道、大樓臺階等場所,主要是埋于地面,用來做裝飾或指示照明之用,還有的用來洗墻或是照樹,其應用有相當大的靈活性。
照度與環(huán)境相協調根據園林環(huán)境地段的不同,園燈照度的選擇要恰當。如出入口、廣場等集散處,要求有充分足夠的照明強度;而在安靜的步行小路則只要求一般照明即可。柔和、輕松的燈光會使園林環(huán)境更加寧靜舒適,親切宜人。整個園燈在燈光照明上要統(tǒng)一布局,使構成園林中的燈光照度既均勻又有起伏,具有明暗節(jié)奏的藝術效果。同時,也要防止出現不適當的陰暗角落。
選擇合適的位置園燈一般設在園林綠地的出入口、廣場、交通要道,園路兩側及交叉口、臺階、建筑物周圍、水景噴泉、雕塑、草坪邊緣等處。保證有均勻的照度,除了燈具布置的位置要均勻,距離要合理外,燈柱的高度要恰當。園燈設置的高度與用途有關,一般園燈高度3米左右;大量活動的空間,園燈高度一般在4至6米左右;而用于配景的燈其高度應隨情況而定。另外,燈柱的高度與燈柱間的水平距離比值要恰當,才能形成均勻的照度。市政園林工程中燈柱高度與燈柱間水平距離的比值一般在1/12至1/1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