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當時是作為訓練用的靶機使用的。是一個許多國家用于描述.新一代無人駕駛飛機的術語。從字面上講,這個術語可以描述從風箏,無線電,到V-1飛彈20世紀40年代,中無人靶機用于訓練防空炮手。

1945年,第二次之后將多余或者是退役的飛機改裝成為特殊研究或者是靶機,成為近代無人機使用趨勢的先河。隨著電子技術的進步,無人機在擔任任務的角色上開始展露他的彈性與重要性。20世紀55年到74年的越南,海灣乃至北約南斯拉夫的過程中,無人機都被頻繁地用于執(zhí)行軍事任務。從發(fā)展來的,但是在軍方的術語中于可重復使用的比空氣重的飛行器。[3]

無人駕駛飛機簡稱“無人機”,英文縮寫為“UAV”,是利用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縱的不載人飛機。從技術角度定義可以分為:無人固定翼機、無人垂直起降機無人飛艇、無人直升機、無人多旋翼飛行器、無人傘翼機等。[2] 無人機按應用領域,可分民用。無人機分為偵察機和靶機。民用方面,無人機 行業(yè)應用,是無人機真正的剛需;目前在航拍、農(nóng)業(yè)、植保、、快遞運輸、災難救援、觀察動物、監(jiān)控病、測繪、新聞報道、電力巡檢、救災、影視拍攝、制造浪漫等等領域的應用,大大的拓展了無人機本身的用途,發(fā)達國家也在積極擴展行業(yè)應用與發(fā)展無人機技術。
中心安裝座為方形板狀,所述中心安裝座的四個角落分別設置有突出設置的螺紋孔柱。
所述電機安裝座為圓柱筒形狀,所述電機安裝座與所述螺紋孔柱之間連設有第-加強板。
在所述第-加強板與所述電機安裝座的連接處設置有卡線槽,所述卡線槽位于所述第-加強板的端部上方。
在所述中心安裝座的四個側面與各機臂構件之間分別設置有第二加強板,所述第二加強板的一端位于所述中心安裝座的側面的中部,所述第二加強板的另一端位于機臂構件的側面的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