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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對審計和稅審做一個講解,審計講的是程序是否到位,審計報告用于執(zhí)照年檢銀行貸0款或招投1標或客戶供應商需要,而民營企業(yè)其帳務大多不真實,對民營企業(yè)的審計報告說白了就是一個虛的東西,其實質是把一個不完全正確的數(shù)字做一個包裝驗證;稅審是對企業(yè)當年的業(yè)務收支,是否符合稅法要求作一個稅務代理,本身并不存在鑒證作用,稅審重點關注的是當年收入確認是否正確,支出是否取得合法票0據(jù),納稅調整的項目金額是否到位。
如果企業(yè)做了審計或稅審,是不是就可以不需要財稅顧問了呢?由于大多審計和稅審是由助理人員完成的,再加上受到收費及事務所業(yè)務支出的限制,注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可能沒有精力,沒有利益動力,未別會對企業(yè)的稅務風險進行重點關注和判斷,企業(yè)取得了審計報告和稅審報告,與企業(yè)有沒有財稅風險,是否就因此而規(guī)避了財稅風險是兩碼事,二者不能相提并論,更不能互相替代。
任何買賣合同及投融資合同,都是經濟合同,既然有經濟二字,就必然涉及財務稅務的問題。
法律的問題需要律師解決,涉及財務稅務的問題就要的會計師稅務師才能解決,通常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對法律也懂一點,也學過勞動法、合同法,但注冊會計師不是做法律的,隔行如隔山,對于經濟合同條款中的法律問題,聰明的會計師稅務師一般是不會發(fā)表意見的,涉及財務稅務的問題,有智慧的律師通常也不會輕易表態(tài)。
一些大型企業(yè)集團或大型項目投資聘請法律顧問,不是聘請一個律師,而是聘請一個互補型的律師團隊或會計師團隊,對于一般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只需各聘請1個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和財稅顧問就夠了。
百密一疏顧名思義,好比下棋一樣,一子不慎,全盤皆輸,但凡是人都有大意的時候,可能是大意,還有可能是經驗濫用,就是以往做法正確的經驗,隨著時間環(huán)境條件的變化,再那樣去做可能就大錯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