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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設環(huán)行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3.占地面積超過3000m2的低于24米的賓館(旅館)(旅館)飯店等公共建筑,宜設環(huán)形消防車道。4.高層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5.高層建筑內使用丙類液體和瓶裝液化石油的氣作燃料時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
但面積不超過50m2,且人數(shù)不超過10人時可設1個。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很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多層建筑疏散樓梯間在各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
(七)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1.建筑高度不足24米的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旅館、餐廳、無樓層服務員的等部位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2.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除建筑面積小于5平方米的衛(wèi)生間、廁所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3.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的一類高層建筑及其裙房的公共活動用房、辦公室、可燃物品庫房和旅館的客房均應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2.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旅館)飯店,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反映本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3.賓館(旅館)飯店應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