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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老院應符合養(yǎng)老機構定義的六個要件,同時具備四項條件:
1、 舉辦場所合法,擁有房屋產權證明或質量驗收合格,租賃的應有相關合同協議。
2、 消防安全合格,擁有消防審驗或備案證明;不需辦理消防審驗和備案的,應達到消防安全標準,并經消防部門檢查合格。
3、 食品經營合規(guī),提供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應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
4、醫(yī)院服務合法,內設醫(yī)院機構、且已提供醫(yī)院服務的,應持有效醫(yī)院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開辦時,有醫(yī)院服務的,適用這條;沒有醫(yī)院服務的,不適用這條。
養(yǎng)老機構已取得養(yǎng)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有效期屆滿后不再換發(fā)許可證,應當及時向機構所在地區(qū)、縣(市)相關部門備案。備案事項或許可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備案。
馬鞍山養(yǎng)老院介護老人的護理標準
①每天清掃房間1次,室內應無蠅、無蚊、無老鼠、無蟑螂、無臭蟲。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②提供干凈、得體的服裝并定期換洗,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經常換洗。
③整理床鋪。
④每周換洗1次被罩、床單、枕巾(必要時隨時換洗)。
⑤幫助老人起床穿衣、睡前脫掉衣服。
⑥全身洗澡,每周2次。
⑦定期修剪指甲、洗頭。
⑧口腔護理清潔無異味。
⑨定期上門理發(fā),保持老人儀表端正。
⑩毛巾、洗臉盆應經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送飯到居室,喂水喂飯。
?幫助老人上廁所。
?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備臨時使用的拐帳、輪椅車和其它輔助器具。
養(yǎng)老院如何加強火災防控措施?
1、強化部門聯動
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對民辦養(yǎng)老院供電設施、燃氣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設施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鎖閉、避擋安全出口的,責令立即改正;對消火栓、自動報警等系統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
2、規(guī)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教育規(guī)章制度,落實分工領導消防安全負責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預案,完整提升場所的自我防范能力。
3、強化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倡導全社會關注民辦養(yǎng)老院消防安全。高頻次深入養(yǎng)老院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從案例分析、火災預防、火場逃生與自救的技巧,滅火器的種類及常見滅火器使用方法等方面,將基本的防火知識、安全用電用火、燃用蚊香、滅火技能、火場逃生方法以及消防法律法規(guī)知識用寓教于樂的方式送到老人身邊,提升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