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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為什么不容易被發(fā)現(xiàn)?
土壤污染不易被發(fā)現(xiàn),與土壤的結構是有關系的。土壤是由液體、氣體、固體混合構成的,污染物在土壤中可與各類成分結合,也可被土壤生物分解或吸收,導致污染物在土壤中的遷移轉化與在大氣、水中相比存在明顯的區(qū)別,從而使土壤污染呈現(xiàn)出自身的不同特點。
蒸汽浸提修復技術是指利用物理方法通過降低土壤孔隙的蒸汽壓,把土壤中的污染物轉化為蒸汽形式而加以去除的技術,又可分為原位土壤蒸汽浸提技術、異位土壤蒸汽浸提技術和多相浸提技術。氣提技術適用于地下含水層以上的包氣帶土壤;多相浸提技術適用于包氣帶好地下含水層。該技術適用于高揮發(fā)性化學污染土壤的修復。原位土壤蒸汽浸提技術適用于處理蒸汽壓大于66.66Pa的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如揮發(fā)性有機鹵代物或非鹵代物,也可適用于除去土壤中的油類、重金屬、多環(huán)芳烴或等污染物:異位土壤蒸汽浸提技術適用于修復含有揮發(fā)性有機鹵代物和非鹵代物的污染土壤;多相浸提技術適用于處理中、低滲透型地層中的揮發(fā)性有機物。其顯著特點是可操作性強,處理污染物的范圍廣,可由標準設備操作,不破壞土壤結構以及可回收利用有潛在價值的廢棄物等。但在原位土壤蒸汽浸提技術的應用中,上下層土壤的異質性,特別是低滲透性和高地下水位的土壤等都成為其應用的限制因素
污染土壤修復的技術原理為:(1) 污染土壤修復的技術原理為:(1)改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tài)或同土壤的結合方式,降低其在環(huán)境中的可遷移性與生物可利用性;(2)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改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tài)或同土壤的結合方式,降低其在環(huán)境中的可遷移性與生物可利用性;(2)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按修復模式可分為原位修復技術和異位修復技術。
原位修復指不移動受污染的土壤,直接在場地發(fā)生污染的位置對其進行原地修復或處理的土壤修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