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武漢億隆海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一、船員招聘、培訓和外派;二、辦理各類船員培訓、考試服務;三、為船東提供船員配備、船舶技術咨詢、海事服務。我們一如既往的以誠信服務為宗旨,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向廣大船東和船員提供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規(guī)定:船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經(jīng)船員注冊取得船員服務簿的人員,包括船長、船員、普通船員。各國的海商法都明確規(guī)定了船員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和任職資格等,普通法系國家多采用了把船長和船員分立開來,即狹義的船員定義。大陸法系國家采用了合并設立的方式,把船長與海員統(tǒng)稱為船員,采用廣義的船員定義。
船員收入高:拿到船員證件后,船員只要上船換出證書后年就有可能能賺到10萬-15萬元左右的純收入,隨著職務的提升每年固定工資15萬-40萬元左右要遠遠超出陸地上的工作收入;
船員工作輕松,工作單一不復雜:船員在船上具體工作就是值班和管理普通船員,每天工作8小時,4小時一班,不當班時間可以自由分配;
第四十一條 接受海事管理機構監(jiān)督檢查的培訓機構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資料。
第四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實施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不再具備許可條件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培訓機構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未能改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應當依法撤銷相應的《船員培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應當定期公布培訓機構的學員考試及格率。
第四十四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公開船員培訓的管理事項、辦事程序、舉報電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