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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要求:
1、高處作業(yè)用吊籃必須安裝有效的防墜安全鎖。
2、安全鎖的標定有效日期一般不大于12個月。
3、吊籃的防墜落裝置應經法定檢測機構標定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使用單位應定期對其有限性和可靠性進行檢測。
4、當懸吊平臺運行速度達到安全鎖鎖繩速度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繩,并在不超過200mm的距離內停住。
吊籃上應設置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的可靠位置.
安裝與拆卸
(1)吊籃安裝或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2)懸掛機構不得安裝在外架或用鋼管扣件搭設的架子上,必須安裝在砼結構、鋼結構平臺等上方,懸掛機構宜采用聯接聯接方式進行拉接固定。
(3)前梁外伸長度應符合高處作業(yè)吊籃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4)配重塊應穩(wěn)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應有防止隨意移動的措施;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配重塊的重量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且應有重量標記。
(5)吊籃懸掛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7.5m的吊籃平臺;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5.5m的吊籃平臺;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上的,宜選用長邊不大于2.5m的吊籃平臺。
(6)拆卸前應將吊籃平臺下落至地面,并應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安全鎖中退出,切斷總電源。
(7)拆卸分解后的構配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邊緣,應采取防止墜落的措施;零散物品應放置在容器中,不得將吊籃任何部件從屋頂處拋下。
(8)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指派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吊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吊籃操作人員發(fā)現吊籃運轉異常或出現故障時,應當立即切斷電源并停止操作,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吊籃故障應當由吊籃產權單位的專業(yè)維修人員及時進行修復或排除,在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鎖須由安全鎖生產廠家進行維修。操作人員在作業(yè)中有權拒絕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在每班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數后,方可使用吊籃。
有些構件出現的不可恢復變形,還有外界對于吊籃表面腐蝕嚴重,或者是出現嚴重的損壞。這些情況不能通過維修,恢復的繼續(xù)使用,那么這些部件就應該及時的替換。如果出現不能替換的情況,也不能維持吊籃使用,這也是報廢。
在電動吊籃焊接點出現裂紋,這種裂紋會影響其承重力,如果不加以檢修也是出現對于吊籃直接的損壞。如果及時的修理,或者是采取加強的措施,將其使用功能達到了原來對于的設計要求,這樣你才能繼續(xù)使用,不能修理的就是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