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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EDTA二鈉
國際食品法典標準(CODEX)的食品添加劑類別名稱和國際編碼系統(tǒng)、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 (GSFA)中,有兩種允許添加的EDTA化合物—CaNa2EDTA(INS No.385) 和Na2EDTA (INS No.386 )。根據(jù)我國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果醬、地瓜果脯、腌漬的蔬菜、蔬菜罐頭、蔬菜泥/醬(番茄沙司除外)、堅果與籽類罐頭、雜糧罐頭、復合調味料、飲料類(不包括包裝飲用水)這9類食品中是可以適量添加EDTA-二鈉的,不同種類食品的“適量”分別是:飲料類大使用量為30毫克/公斤,果醬和蔬菜泥大使用量為70毫克/公斤,復合調味料大使用量為75毫克/公斤,地瓜果脯、腌漬的蔬菜、蔬菜罐頭、堅果與籽類罐頭、雜糧罐頭使用時則不得超過250毫克/公斤。四二鈣只能在復合調味料中使用,大使用量為75毫克/公斤。
?EDTA二鈉試驗
EDTA二鈉在20 mg/g TS的蛋白酶和0.20 g/g TS的EDTA-2Na的聯(lián)合作用下,SCOD達到12 628.98 mg/L。在20 mg/g TS的蛋白酶、0.2 g/g TS的EDTA-2Na和55℃條件聯(lián)合作用下,SCOD達到大值16 878 mg/L,多糖濃度達到大值2 695.3 mg/L,NH4 -N的濃度達到大值156.73 mg/L。此外,在不同蛋白酶和EDTA-2Na濃度條件下,剩余污泥水解釋放的SCOD符合一級動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