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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 椅始源于魏晉和隋朝,初名為胡床或馬扎,直至唐明宗時期開始形成有靠背的椅子,到宋代出現(xiàn)交椅,是至高無上的象征,
成語正襟危坐也是源于歷代皇帝在交椅上的坐姿。
發(fā)展編輯縱觀吾國古今坐俗,可以大概為二,即自古至隋為跪坐時期,唐宋以后為椅坐時期。蓋漢代有榻與胡床傳人,但榻乃供跪
坐,胡床雖為垂足坐,顧僅用于特別場合,此時社會仍普遍通行跪坐,故不能以一般狀況論。兀子(凳)本可垂足,此坐始于唐,
盛于宋。唐之椅子、繩床垂足而且倚坐,宋代承習,當然無異。
由在椅子兩側(cè)交叉的椅子腿,轉(zhuǎn)到椅子正前方交叉。這是為了強調(diào)交叉的“X”結(jié)構,顯示的象征。例子就是
theFranconians君王Dagobert一世的座椅。文藝復興時期之前,出現(xiàn)了折疊椅的類型學。我們發(fā)現(xiàn)了16世紀的Sediadellaforbice椅
(剪刀椅)繼承了Faldistorium的特點。但是由兩個主要的不同:the‘chairofpetrarca’和the’sediaatenaglia’繼承了the‘Savonarola’和
the‘dantesca’,而且它們的椅腿交叉處又回到了椅子兩側(cè)。在巴洛克時期,包含交叉椅腿的椅子并不能折疊,特別是在路易十四到
路易十六時期,’X'結(jié)構帶有排外的象征。拿破侖的戰(zhàn)場座椅“Fauteuil”從詞源學講來自古法語“Faldestoel”,而詞根源于拉丁
語”Faldistorium”。
桌與座桌高與座高應配合合理。兩者高低差為300~320mm。桌面過高會引起坐者聳肩、低頭,肘低于桌面而感到不舒適,如長期伏案工作將會導致頸(脊)椎肥大;桌面過低又會使人體腹部受壓而引起肌肉緊張,易于疲勞。合理的高度使人體正直,前傾角不大于30度,肩部放松,肘彎近于90度,視距保持與桌面距離350~400mm。或者選擇一張有高靠背的椅子來坐,這樣背后不但有靠,還能阻擋雜氣的沖擊。桌面的寬和深以坐者手可達到的水平活動范圍,并可放置必要的用具而有余為宜。如方桌的寬和深一般為750~1000mm;單柜桌寬為900~1200mm,深為500~600mm;多人并座的餐桌、會議桌等,按人均500~600mm計寬。桌子下部活動空間,寬一般不小于520mm,深不小于450mm,高不低于580mm,以保持坐者下肢伸展舒適。
金屬件、塑料件的質(zhì)量。金屬件的質(zhì)量也決定了木家具內(nèi)家具內(nèi)在質(zhì)量的好壞。金屬件要求靈巧、光滑、表面電鍍處理好,不能有銹跡、毛刺等,配合件的精度要求要高。塑料件要造型美觀,色彩鮮艷,使用中的著力部位要有力度和彈度,不能過于單薄。桌子:上有平面,下有支柱,面上用以放東西或供做事情用的器物,一般用為家具。開啟式的連接件要求轉(zhuǎn)動靈活,無摩擦聲。4.主要尺寸。家具的主要尺寸(即功能尺寸)國家標準均有規(guī)定要求。如大衣柜規(guī)定掛衣柜內(nèi)的空間深度應大于等于530mm、掛長衣的掛衣棍上沿至底板上表面間距應大于等于1400mm、桌類家具規(guī)定高度為680mm~760mm、其中辦公桌的中間抽屜下沿至地面高度的中間凈空高應大于等于580mm、書柜層間凈空高應大于等于230mm~310mm等。家具如果小于規(guī)定尺寸,使用時會帶來諸多不便,影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