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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噸汽車吊車
1、吊車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較小距離不應小于的規(guī)定。
2、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勻,非特殊情況不得緊急制動和急速下降。
3、重物不得在空中懸停時間過長。
4、流動式起動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第,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5、吊運重物時不準落臂;必須落臂時,應先把重物放在地上。
6、吊臂仰角很大時,不準將被吊的重物驟然落下,防止起重機向另一側翻倒。
7、吊重物回轉時,動作要平穩(wěn),不得突然制動。
8、回轉時,重物重量若接近額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太高,一般在0.5米左右。
1、用兩臺或多臺吊車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的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臺起重機的起重量應降低至額定起重量的80%,并進行合理的載荷分配。
2、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吊車,主副鉤不應同時開動(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3、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4、禁止在吊車內存放物品,司機室應備滅火器。
5、每兩年至少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6、起重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明確、符合標準。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后發(fā)出。
吊裝過程中的安全控制
1.查抄施工作業(yè)、指揮、技術人員到位情況及其分工能否明確,吊裝環(huán)境(天氣、風力等情況)能否符合要求。
2.查抄設備或構件的儀表接口、緊張法蘭等能否已舉行保護,吊裝索具與設備或構件的鋒利處應避開或舉行辦理。
3.設備吊點、鋼絲繩接一級處結合穩(wěn)固并經(jīng)確認,有協(xié)助小型吊車的應合理布置吊點。
4.督促施工方在吊裝前對安全狀況舉行自檢、復檢并會同施工方舉行聯(lián)合查抄,各查抄人員應簽字確認,在各吊裝職能人員安全查抄確認后方可試吊。
5.試吊中應仔細查抄確認設備構件的均衡、索具結合穩(wěn)固、小型吊車負荷情況,設備或構件的吊耳情況,索具、小型吊車、負荷、地基變化及吊耳與設備或構件的本體情況。在試吊各項條件經(jīng)確認具備吊裝后方可正式吊裝。
6.設備吊裝過程中,管理、指揮、作業(yè)各類人員應死守各自職責,緊密合營,安全管理工程師應實施全過程旁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