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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載力較大的摩擦端承樁,送樁深度一般不宜超過2m 管樁收錘后樁頭(頂)高出地面是一種浪費。施工人員在收錘之前的打樁過程中,借助送樁器將樁頭(頂)沉至地面以下的工序和方法,叫送樁。根據(jù)廣東地區(qū)的施工經(jīng)驗,承載力較大的摩擦端承樁。
送樁深度一般不宜超過2米,否則樁頭容易被打碎,樁頂偏位也較大。打樁至送樁宜連續(xù)進行,即打即送,因為間歇時間一長,樁周土體固結(jié),送樁送不下去,也很容易將樁頭擊碎。由于送樁奇是套在樁頭上,與樁頭的連結(jié)時非剛性的,錘擊能量在這里的傳遞是不順暢的
在試打樁中采用高應變動測儀器設備配合測試時,其基本操作程序如下:按地質(zhì)資料提供的預估樁長加長3~4m作試打樁的配樁長度,使用與正式打工程樁同一型號的柴油錘并按常規(guī)施工法進行試打,作好打樁施工記錄。當樁尖接近持力層時暫停錘擊,在樁頭處裝上傳感器,啟動打樁分析儀的同時,重新開錘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