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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視為撤回是什么意思?發(fā)明專利是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的一種專利,如果當事人制作了發(fā)明的,需要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專利審查合格的,可以公布。發(fā)明專利申請被公開了,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如申請人沒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或者沒有繳納實質審查費,會導致視為撤回,也就是申請人沒有提出書面申請撤回,但是通過某些程序的不作為,將專利申請放棄。
專利申請授權后,如果不按期繳納年費,會造成專利權的終止,而喪失專利權。如果申請人不按期辦理授權前的登記手續(xù),也會造成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發(fā)明專利申請被公開了,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如申請人沒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或者沒有繳納實質審查費,會導致視為撤回,也就是申請人沒有提出書面申請撤回,但是通過某些程序的不作為,將專利申請放棄。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您可以去進行法律咨詢。
國家知1識產權局,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簡稱中國專利局),1980年經國1務院批準成立,1998年國1務院機構改革,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1識產權局,成為國1務院的直屬機構,主管專利工作和統(tǒng)籌協(xié)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其中,國家知1識產權局下設國家知1識產權局專利局,統(tǒng)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同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1政府一般均設有知識產權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