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解散后,未清即注銷公司
(1)公司解散應當經過依法清完畢之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沒有經過清就注銷登記的,導致公司無法清的,債權人主張有限公司的股東、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法應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未經依法清就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對公司*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都應作為清財產,不受訟時效、出資期限的限制。
《關于人民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條: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等所負*,應認定為夫妻共同*,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律師咨詢,但以逃避*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yǎng)義務的親朋所負的*。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天津婚姻家事律師,獨自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
“一女多嫁”的認定
合同罪中的“一女多嫁”形式,大多數表現為行為人利用某一合法或的工程項目或加工訂單,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以獲取數額較大定金和預付款的行為。對采取“一女多嫁”的手段進行合同,一般從事實與證據著手,門基本能查明其目的。但是,在個別案件中也難免會出現行為人所持有合法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與多個無資質、無能力的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情況。這一情況的出現,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受托人的過錯問題;二是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罪過的問題。從個問題看,如當事人遇到能產生較大利益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故意夸大自己的能力和條件,支付預付款和保證金與行為人簽訂合同,合同在初步履行過程中,因出現事實不能,當事人要糾正自己的過錯,是否可以?筆者以為,只要行為人誠實守法完全可以。從第二個問題看,行為人在短期內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收取大量預付款和保證金,除了正常的經營、交往、經驗不足之外,應著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同占有他人錢款的故意。因為,從行為人的角度分析,其持有的工程項目、加工訂單如真實可信,其應對另一方的承接、加工的基本條件、資質等要素都進行必要的考查。如果行為人不對上述承接、加工的一方的資質、條件和能力進行評審,一味反復地與他人簽訂合同,從中收取預付款和保證金,又以對方違約為借口拒絕返還預付款和保證金,對于這種情形,就應考慮行為人是在隱瞞真相,利用他人的無知和過錯,蓄意騙取及占有他人的錢款,可視為合同。
企業(yè): 天津承訟律師事務所
手機: 18526067356
電話: 185-26067356
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qū)廣開四馬路262號承訟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