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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糾紛到離婚的地步的時候。就要考慮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下面隨著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給你帶來幫助!
1、簽訂離婚協議書要厘清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切勿混同 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應當提前分清楚哪些屬于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家庭共同財產。依據現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繼承遺產、知識產權收益均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處理權。一方專用生活用品、醫(yī)療費補助費、婚前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歸夫或妻一方的屬于個人財產。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和家庭財產,家庭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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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離婚是常見的事情,當雙方感情了,無法共同生活的就會選擇離婚。雖然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是都是不歡而散。
離婚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雙方自愿離婚的,就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到**起訴離婚。**在夫妻感情時會判決離婚,需證明夫妻感情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遺棄家庭成員;有、等惡習屢教不改;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在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的,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上的賠償。
北京市安博(鄭州)律師事務所自成立以來,始終以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為目標,不斷學習**的法律知識,提高律所內律師團隊的**水平,為客戶解決婚姻家事糾紛等法律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肯定。
在婚姻家事糾紛中,如果雙方出現事實婚姻經調解不能和好的,能否判決不準予離婚?下面隨著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給你帶來幫助!
對事實婚姻在一定條件下予以承認,并不意味著其效力完全等同于登記婚姻,在一方要求解除事實婚姻關系時,不能強行要求雙方仍然以夫妻名義繼續(xù)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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