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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者模式是指將一個復雜對象的構建和它的表示分離,使同樣的構建過程可以構建不同的表示。用戶只需要需要建造的類型就可以得到它們,建造過程以及細節(jié)并不需要知道。適用于那些創(chuàng)建流程固定,但順序不一定固定的對象。如果一個對象有非常復雜的內部結構,即有很多屬性,我們想把這種復雜對象的創(chuàng)建和使用進行分離,我們可以使用建造者模式。這樣看定義難免抽象,接下來我們一起編寫代碼來加深對工廠模式的理解。一般認為技術改造比重建能節(jié)省50%~60%以上時,經濟效益已相當可觀,此時以采用加固改造方案為宜,否則可采取重建新橋的方案。
(1)增大T形梁的梁肋下部并加設主筋。橋梁地基局部軟弱,致使橋臺發(fā)生不均勻沉降,從而引起橋臺開裂等。在近支座處將加設的主筋彎起與原梁主筋焊牢,將原梁混凝土鑿毛、洗凈、且隔一定距離將主筋鑿露,以錨固筋與新設主筋焊接,然后用懸掛模板澆注肋下加大部分的混凝土。 (2)增焊主筋。當橋下凈空受限制,可在梁底原主筋處增焊主筋,以提高梁的承載力。 (3)加厚橋面板。拆除厚橋面鋪裝層,在橋面板上鋪一層鋼筋網,再澆一層比原鋪裝層厚的新混凝土。
橋梁基礎擴大底面積的加固方法,稱為擴大基礎加固法。調查建筑結構現(xiàn)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質量和維護狀況,并進行必要的檢測。此法適用于基礎承載力不足或埋置太淺,而墩臺又是磚石或混凝土剛性實體基礎時的情況。當構筑物基礎具有較大的不均勻沉降,并且地基土質比較堅實時,可以采用擴大基礎法進行加固。而對于擴大基礎底部地基承載力不足的問題,可采取在擴大部分基礎下打入一定數量的樁以提高地基承載力,樁的數量根據地基變形計算來加以選定。在剛性實體式基礎周圍加石砌圬工或混凝土,以擴大基礎的承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