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guī)定
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之分,《合同法》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征:
(1)違約金的數(shù)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
(2)違約金是—種違約后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換言之,只要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在支付違約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債務的義務(《合同法》第百一十四條第三款)。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guī)定。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jù)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jù)。
施工條件與施工方法的變化潛在著索賠機會
施工條件與施工方法的變化潛在著索賠機會。
1、加速施工引起勞動力資源、周轉材料、機械設備的增加以及各工種交叉干擾增大工作量等額外增加的費用;
2、因場地狹窄、以致場內(nèi)運輸運距增加所發(fā)生的超運距費用;
3、因在特殊環(huán)境中或惡劣條件下施工發(fā)生的降效損失和增加的安全防護。勞動保建等費用;以上三項索賠成立的條件是招標文件及合同對此幾項內(nèi)容未有預先約定。
4、在執(zhí)行經(jīng)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時,因?qū)嶋H情況發(fā)生變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變化所增加的費用。
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
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兩個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履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使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fā)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索賠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索賠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根據(jù)上述原則可以看出,索賠金額是用于賠償施工單位因索賠事件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支出的額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潤),而不考慮利潤。所以索賠金額計算的基礎是成本,用索賠事件影響所發(fā)生的成本減去事件影響時所應有的成本,其差值即為賠償金額。